一、本校100學年度進行系所更名(合併分組)業經教育部99年10月29日台技(二)字第0990185424號函核定,更名名稱如下:
(一) 電機工程系碩士班、通訊工程研究所整合為「電機工程系碩士班電機工程組、通訊工程組」。
(二) 電子工程系碩士班、光電工程研究所整合為「電子與光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晶片與電通組、微電子與光電工程組」。
(三)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防災與環境資源工程研究所整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組、防災與環境資源工程組」。
(四) 營建工程系碩士班、營建與物業管理研究所整合為「營建工程系碩士班營建工程組、營建與物業管理組」。
二、100學年度系所更名後簡稱一覽表如下:
更名後(系/組)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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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後(系/組)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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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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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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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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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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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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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電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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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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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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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通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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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與光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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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與電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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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光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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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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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電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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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與光電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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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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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光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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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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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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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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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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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環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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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與環境資源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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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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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防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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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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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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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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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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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營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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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與物業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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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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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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