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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服務學習」課程修課須知
承辦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張貼期間: 2019/07/05~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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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手冊第24頁,第二點課程安排之服務學習講座資訊:(1)服學生(含新生、重修生及轉學生)每週須擇1場出席,共需參加2場,每場認列課程時數2小時。
更正為
(1)服學生(含新生、重修生及轉學生)務必參加1場,認列課程時數2小時。若缺曠未參加者,則需補服務時數2小時。
詳細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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