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申請方法及時程
承辦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張貼期間: 2021/01/12~2021/06/15
瀏覽人次:1134

一、申請程序:上網至本校首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我的申請/休(退)學申請,線上登錄並列印休(退)學申請書紙本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當兵休學應檢附服役證明),親自或委託親友須附委託書(如附檔)至學校辦理休(退)學相關手續。上述程序未完成者不得辦理休(退)學。


 

二、申請期限:11022日至110615日。


 

三、註冊繳費後辦理休、退學申請經核准後,學雜費退費基準表如後。(退費基準之日期,以申請書送至註冊組核章之日期為主)

    (一) 22-222日: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二) 223-4月 2日: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三) 4月 3-514日: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四) 515-615日:所繳學費、雜費,不予退還。


 

四、學期考試開始前七日,不接受該學期之休(退)學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辦理休、退學日期為110615日,以申請書送至註冊組核章之日期為主),但研究所學生已修畢應修學分且當學期未修課(不含論文)者,不受此限。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連絡電話:05-5342601#2213

相關網址: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