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入口服務網

 arrow

教務資訊系統 arrow 公告訊息

107學年度起校必修暨通識課選課注意事項
107學年度起校必修暨通識課選課注意事項
承辦單位: 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
張貼期間: 2018/12/18~2025/06/30
瀏覽人次:2638
1.關於【憲政法治】課程: 
107學年起入學新生通識課程增至14學分,舊生未修 校共同必修「生命教育」、「文明變遷」、「憲政法治」課程,得以任一門通識課程補修之。 
通識課程每次預選維持可填10個志願,每1次預選僅能批次1門通識,2次預選共可批次選上2門,預選期間如未能批次選上2門,可於加退選即選即上至多2門通識。 

2.關於【哲學思考】課程:107學年仍是有開課的。 

3「通識」課程已取消「誠、敬、恆、新」分類,批次優先順序:四年級>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 

4.如何判定該課程是「通識課程」? 選課系統上的備註欄會標示「通識」字,若沒有標示「通識」字,則非通識課程。

5.重修「散文選讀」與「文學欣賞」者,得以「文學與創新」抵免之。 

同學如仍有校共同課程問題,請連絡通識中心 分機3101楊小姐
相關網址: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