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課教師請於成績登錄系統開放時間至「本校網頁-單一入口服務網-教務資訊系統-教學-成績登錄」登錄成績。如因特殊原因(實務專題或因病)無法如期完成者,仍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一週(108年9月2日)前繳交完畢。
二、成績核計採百分計分法,小數部分以四捨五入法化為整數。請各教師於評定成績時,確實依照評量標準、學生繳交之作業、報告或試卷等確實檢核是否疏漏或誤植,以減少錯誤產生,並保障學生權益。
三、為提供教師評定成績參考,成績登錄頁面新增修課學生「曠課/請假/缺曠比率(不含公假)」欄位資料,並可連結至學務資訊系統查詢學生出缺席紀錄。
四、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下載之Excel檔成績計分檔不再加密,老師可依登錄成績之需要重新排序及變更表格,若老師有變更表格時,請特別留意勿錯置學生成績。
五、爾來常有學生反應,授課教師未於規定期限內繳送成績,將影響學生申請獎學金時效及畢業生求職,懇請各授課教師依規定期限繳交成績,以確保學生權益。
六、依據本校「學生成績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教師未如期繳交成績者暨更正成績之教師名單,將由教務處主動提供教評會做甄選優良教師、教師評鑑及教師升等時之參考。另教師提出更正成績時,請於系務會議審議學生成績更正案決議事項中,註明更正成績是否歸責於教師所造成之疏失,以利做為是否列入甄選優良教師、教師評鑑及教師升等時之參考。
七、若有問題,請洽註冊組吳小姐。(分機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