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選課要點第13點規定:「學生因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得在期中考試前一週內,持退選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特准後,至課程及教學組辦理退選,但不予退費;且每名學生每學期限退選一個科目,並於學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計分欄中註記「退選」之字樣。惟依本點規定退選後,總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規定之應修學分數,大學部已減修學分者,不得再申請依本點規定退選。…」
二、辦理期限:(108) 年10月28日 (週一) 至11月1日 (週五),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至5點
三、表格下載路徑:本校首頁/行政部門/教務處/最新消息「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考前一週退選」或至課教組/表格下載(選課類)。
★可下載,下方附檔「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
四、檢附「期中考前一週退選常見問答篇」請協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