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設置要點第2點第2款規定,「票選委員六名,由全體公務人員(不含人事及主計人員)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票選,連記額數以三名為限。」,即每位選舉人最多可圈選3名,未圈選或圈選超過3名者,即屬廢票。
- 本屆委員任期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期滿得連選連任。
- 另依上揭設置要點第2點第1項規定略以,「本會置委員十五人,…,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是以,嗣後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委員因故出缺時,將考量委員會組成之性別比例,並依候補委員之得票數高低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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