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
員額 1 名。
職稱 ■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契約性質:■ 定期契約:期間自本職缺人員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正式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月支薪酬:每月支領新台幣 35,192 (學士)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工作項目
一、招生試務-大學部、碩士班等各學制招生業務。
二、學生事務及諮輔相關業務,含導師業務、學生獎懲、創新育成活動、高中職參訪、系學會輔導、畢業典禮及運動會等。
三、學生產業實務實習(實習法規及委員會、實習申請簽約及成效、實習畢業門檻、校務基本資料庫及實習評鑑)。
四、總務及環安相關業務,含年度概算、預算執行、財產管理(含異動、採購、設備維護故障維修)、公共及教學空間管理及環保安全衛生相關。
五、系網管理維護、個人資料盤點稽核及資通安全盤點稽核。
六、本系國內外產、官、學界交流活動事務,含工作營、研討會等。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