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校際選課申請

主 旨: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校際選課作業,請查照。說 明:

一、 依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 申請表下載:本校教務處網頁/快速連結/選課專區/校際選課;或單一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下載區,外校生請以「訪客」進入。

三、 辦理時程及選課說明:
(一)申請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3月6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期限內未繳回申請表正本,視同放棄選課。
(二)校際選課應下載填寫申請單,本校生需經校內核定後持單至他校辦理選課及繳費,經雙方學校核定後,於期限內繳回課教組,始完成選課。外校生亦請由所屬學校核定後,依申請單完成本校申請程序。
(三)本校生至他校選課,請自行留意開課學校課程資訊及申請期限;外校生至本校選課,請依本校當學期公告訊息辦理。
(四)選課確認:本校生請自行至選課系統查詢;外校生請自3月12日(星期四)起,可至本校教務處網頁/訊息專區/最新消息項下查詢。

四、本校學生校際選課注意事項:
(一)依本要點規定,限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
(二)大學部學生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一;研究生不得超過畢業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一。各院系所業務承辦人須詳加審核註記並送請單位主管核章,始完成院系所之核定。
(三)衝堂各科目之成績均以零分計。

五、免學分費特色課程:本校與中正大學、嘉義大學、虎尾科技大學、南華大學、吳鳳科技大學及彰化師範大學共七校簽訂彰雲嘉大學校院聯盟跨校選課合作協議。本校大學日間部學生至該六所學校修大學部(不含進修部)或研究所課程,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但不包括教育學程、寒暑修、重修及延修等課程。

六、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課程:自111學年度起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至合作夥伴學校( 請詳見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網頁https://nust.edu.tw/)跨校選修通識課程、遠距課程及特色課程,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惟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教育學程、暑期課程、暑修、重修、延修及研究所課程之學分,惟修習第三門課程(含以上)將按課程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及跨校上修研究生課程並無優惠,仍需繳交該校學分費。


2026.02.02 ~ 2026.07.31
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
公告
蔡宛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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