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公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轉知勞動部公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內容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人員知悉。

本案係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規定,雇主應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等安全衛生措施;另針對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並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應採取相關危害預防措施。

因本案旨在強化職場不法侵害事件之預防、調查處理機制,以及數位外送平台對外送作業人員之職業安全措施,勞動部考量法規實施之急迫性,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

如對本修正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逕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承辦窗口提出;本校僅辦理轉知,未另行彙整提送意見。

承辦窗口資訊如下: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吳技士
四、電話:(02)8995-6666 分機8134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zywu@osha.gov.tw
2026.05.14 ~ 2026.06.08
環境安全科技中心--安全衛生組
公告
陳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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