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旨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含修正對照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各1份。


2026.05.29 ~ 2026.07.03
產學處--服務管理組
公告
葉君婷
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