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

衛生福利部已修正「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檢附來函、發布令及修正要點各1份供參。

如有辦理感染性生物材料相關業務或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需求者,請依修正規定辦理。

相關修正要點及發布令請參閱附件;法規全文亦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閱: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


2026.07.10 ~ 2026.07.24
環境安全科技中心--安全衛生組
公告
陳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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