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一、教育部函轉環境部公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並檢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各單位參閱。

二、本次修法重點包括擴大責任業者範圍、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機制,以及加強非法棄置廢棄物之管理與查處措施等,以完善廢棄物管理制度,推動資源循環及環境永續。

三、請各單位依業務權責,配合相關法規辦理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回收作業,並轉知所屬同仁知悉。

四、檢附環境部公告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供參。


2026.07.27 ~ 2026.09.30
環境安全科技中心--環境保護組
公告
倪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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