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解公務人員於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期間,選擇不申請之實際考量,銓敘部辦理本次問卷調查,以作為研議政策及精進措施之參考。
旨揭問卷填寫對象為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現在或曾經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育有3足歲以下子女),但從未申請過之公務人員,包含一般人員(簡薦委人員)、醫事人員、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法官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