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三次專利審議小組會議-工程類科、設計類科專利申請提案

老師,您好:


115
年第三次專利審議小組會議-工程類科、設計類科專利申請,敬請於10月12日(一)下午五時以前,將簽呈電子檔及專利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謝謝您。


說明事項如下:
1.
簽呈請務必採用電子公文系統製作,範本如附件。
2.
專利申請資料電子檔,包含(1)申請揭露書、(2)構想說明書、(3)申請權同意書、(4)發明人權利義務行使同意書、(5)計畫經費核定清單、(6)事務所專利檢索資料、(7)專利簡報製作。

備註1:申請資料,請採用網站上之版本或該公告之附檔,進行提案申請。

備註2:附件(需簽名處請親簽完整)且需夾帶於電子簽呈後。

備註3:申請揭露書填寫之國科會計畫名稱與編號,務必與Strike系統相同。

備註4:申請揭露書之創作人名稱及貢獻比例,務必與專利申請書相同。

備註5:申請提案,改採書審方式審查,敬請留意資料完整性,以利書審評分。

備註6:申請提案,請選擇校內特約事務所(參閱研發處網頁),以妥善運用學校經費補助及利校方控管。

備註7:請特別留意,務必先委請事務所進行【專利檢索】及自行進行【簡報製作】,若未有該兩項資料,視同資料不齊全,無法進行收件審查。

備註8:事務所進行【專利檢索】,約需一周時間,請留意時程進度。

3.簽呈流程:(1)發明人蓋章、(2)系主任蓋章、(3)院辦核章、(4)會辦研發處創管組、(5)秘書室決行。校內流程完成後,請將簽呈電子檔及申請資料電子檔,於10月12日(一)下午五時以前,寄至承辦人信箱。
4.
上述第1點及第2點說明文件可於研發處\智財管理維護\專利申請頁面下載。

注意事項如下:

(1)國科會計畫補助比例:申請發明專利之「申請、補正、申覆及其他」費用,分擔比例為:老師需支付8%。專利獲准後,該專利之「核准領證及前六年年費」,老師需支付10%。另外,請務必留意專利之技術內容需與國科會計畫有直接相關。國科會補助之專利案件,學校及發明人不得自行終止維護,取得國科會同意後,始得放棄。

(2)請老師(發明人)注意:中華民國案須維護滿6年,美國案須維護滿7年6個月。

(3)鼓勵新進教師提出專利申請案,自核聘日起三年內,本校全額補助之申請費用,包含事務所服務費、專利申請費、至多三次之補正申覆費、領證費。

(4)美國專利校方全額補助,但應先申請中華民國專利,方得申請美國專利,且須經校內會議審議。

 

聯絡窗口:研發處創管組 楊小姐 校內分機2513 信箱yangij@yuntech.edu.tw


2026.09.09 ~ 2026.09.16
研究發展處--創新技術管理組
公告
楊宜蓉
2513